圖為台北地院。記者王聖藜/攝影 分享 facebook 王姓女子上網賣Hermes Birkin包,索價23萬8000元,她收到買家匯款,將錢提領一空,再以各種藉口不出貨、不還錢,被檢方起訴求處重刑;台北地院審理,今天依詐欺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5月,得易科罰金30萬元,犯罪所得21萬8千元沒收。可上訴。去年2月 22日,王女上網賣包,花蓮鄭姓女網友23日下標,隨即匯款給王女,1小時內,王女就去銀行臨櫃先提領20萬元,然後用提款卡領出2萬元、1萬8000元,將錢花用殆盡。之後,買家催貨,王女搬出「丈夫會寄出皮包」、「但丈夫忘記寄出」、「我的2個小孩不停吵鬧」、「無法出門郵寄或退款」、「又與丈夫爭吵」、「要簽字離婚」等各種理由,拒不出貨也拒不退款,不過,實際上王女未婚。法院審理時,安排調解,被害人向法官求情,表示不希望王女受到刑罰,「賠錢就好」,王女答應拿20萬元賠買家,事後只付1萬9985元,法官審酌認為,王女沒有和解誠意,接受檢方建議重判,今天依詐欺罪判處王女有期徒刑5月,如易科罰金以2000元折算1日,得易科罰金30萬元,另犯罪所得21萬8015元沒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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