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-09-01 18:13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台電林口發電廠耗資9億打造輸煤廊道承包商「高堃營造」前陳姓員工,向媒體爆料,受郭姓工地主任指使,將工程挖出的水管、寶特瓶、便當盒等垃圾,直接掩埋在工區,公司則反控是陳男挾怨報復,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僅有陳男單一指述,不排除是陳男因與公司有勞資糾紛而提告,陳男拿到賠償金後,改口稱「跟記者亂說的,不想檢舉了」,檢方因此今予「高堃營造」林姓負責人、郭姓工地主任、陳姓前員工不起訴處分。去年10月,陳姓前員工向《蘋果》爆料,指稱工區挖出的垃圾,公司叫他們找個乾淨的地面就地掩埋,未合法運出,去年4月,他已埋了三、四次,持拍攝工區泥地上的6噸等生活廢棄物照片,聲稱初估非法掩埋量超過百噸,並透過議員檢舉,去年9月新北市環保局前往稽查,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,將全案移送檢方偵辦。開庭時,郭姓主任否認指示陳男開怪手掩埋垃圾,表示陳男前年12月左手虎口受傷,與公司有勞資糾紛,可能是他挾怨報復,強調公司有與合法環保公司簽約清運垃圾;林姓負責人則說,不清楚此事。檢方調查,環保公司持續清運工地垃圾至去年1月,後經營不善雙方才中止合約,又查獲的廢棄物並非新北市環保局挖出,稽查前即已堆在工地,難認工地有就地掩埋垃圾,加上陳男因手受傷,無法再開怪手、貨車,向公司求償30萬元未果,去年4月遭資遣,向媒體爆料後,勞資雙方旋即以60萬元達成和解。陳男出庭時坦承,「一家四口都靠我生活,突然被公司資遣,所以才去檢舉,我之前跟記者說有上百噸垃圾,因當時緊張,且跟公司關係不好所以亂說,想藉著記者的話來放大」,其公司同事也證稱,陳男曾說:「如公司沒處理好賠償的事,就要給公司好看」。因工區未挖出其他事業廢棄物,難憑陳男單一指述認定犯行,檢方不排除全案是陳男自白動機與職災賠償金有關,認定「高堃營造」濫倒罪證不足不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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